【重磅前瞻】新一期LPR报价将公布;欧盟启动新冠疫苗接种******
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20日电 (薛宇飞)大家好,今天是2020年12月20日,星期日。快来看看有哪些大事值得下周关注~
中国财经新闻
【新一期LPR报价将公布】12月21日9时30分,中国人民银行将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新一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今年5-11月,LPR 1年期、5年期品种分别维持在3.85%、4.65%,连续7个月“原地踏步”。有业内人士预测,LPR报价需要参照MLF利率,而当前MLF利率调整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此,12月LPR报价变动的概率不大。
【下周600亿元逆回购到期】Wind数据显示,下周(12月21日-27日)央行公开市场有600亿元逆回购到期,其中周一至周五分别到期200亿元、100亿元、100亿元、100亿元、100亿元。下周五(12月25日)还有500亿元国库现金定存到期。
【下周A股解禁市值近700亿元】Wind数据显示,下周(12月21日-27日)A股共有46只股票面临解禁,合计解禁数量约40.91亿股,按最新收盘价计算,合计解禁市值为699.13亿元。12月7日-13日、12月14日-20日两周,A股解禁市值分别约为893.63亿元、1890.82亿元。
个股方面,招商公路、闻泰科技、中新集团、长电科技、赛腾股份5只股票的解禁市值居前,分别约为98.66亿元、81.27亿元、67.60亿元、57.61亿元、49.03亿元。
【铁矿石期货合约手续费标准调整】根据大商所发布的《关于调整铁矿石期货相关合约手续费标准的通知》,自2020年12月22日交易时(即12月21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铁矿石期货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其中,铁矿石期货2101合约、2105合约和2109合约的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该会议将于12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长江保护法草案、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国防法修订草案、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海警法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反食品浪费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的议案。
【棕榈油期货引入境外交易者】中国证监会此前确定,大商所的棕榈油期货为境内特定品种,将于12月22日正式引入境外交易者。由此,棕榈油期货成为国内期货市场第7个、也是已上市农产品期货中的首个境内特定品种。
【京沪高铁实行浮动票价】12月23日起,京沪高铁开始实行浮动票价,北京南站-上海虹桥站全程列车二等座最高执行票价调整为598元,最低执行票价调整为498元。全程列车商务座最高执行票价调整为1998元,最低执行票价1748元。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举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发布】1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的范围包括:投资军工、军工配套等关系国防安全的领域,以及在军事设施和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大装备制造、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重要文化产品与服务、重要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产品与服务、重要金融服务、关键技术以及其他重要领域,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中国将对部分重点人群接种新冠疫苗】12月1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举行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负责人崔钢介绍,针对部分重点人群开展接种,包括从事进口冷链、口岸检疫、船舶引航、航空空勤、生鲜市场、公共交通、医疗疾控等感染风险比较高的工作人员,以及前往中高风险国家或者地区去工作或者学习的人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6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明年宏观政策要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政策操作上要更加精准有效,不急转弯,把握好政策时度效。
【多平台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继支付宝后,度小满金融、腾讯理财通、携程金融APP也全部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日公开表示,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有分析称,预计监管方可能会针对互联网存款出台专门的监管办法。
国际财经新闻
【特斯拉股票被纳入标普500】12月21日,特斯拉股票将在美国股市开市前被纳入标准普尔500种股票指数。这是标普500在过去10年间新纳入的最大权重股之一。
【NBA新赛季拉开帷幕】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新赛季将于12月22日拉开帷幕。新赛季常规赛将恢复以往的主客场赛制,但是否空场以及球迷入场数量将由各支球队根据所在地的疫情状况以及法律法规等决定,球队上座率最高为50%。
【美国司法部长巴尔离职】美国司法部长威廉·巴尔定于12月23日正式离职。巴尔现年70岁,于2019年2月被任命为美国司法部长。本届美国总统大选后,他曾表示,司法部并未发现任何证据能证明总统大选中存在改变结果的“选举欺诈”。
【圣诞节期间全球多个证券交易所休市】12月25日将迎来西方的传统节日——圣诞节。当日,多个西方国家的证券、商品、期货交易所将休市,包括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等。
【欧盟启动新冠疫苗接种】欧洲联盟委员会主席乌尔苏拉·冯德莱恩此前称,欧盟各国将于12月27日至29日启动新冠疫苗接种,使用的疫苗是由美国辉瑞制药和德国生物新技术公司联合研发的。报道称,欧盟成员国将各自决定优先接种人群,但老年人和治疗、看护新冠患者的医护人员应当会优先接种。
数据发布
下周,中国将发布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工业经济效益月度报告等数据,美国发布12月19日当周初次申请失业金人数等数据,日本发布11月失业率等。
【12月24日9:30】国家统计局将发布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该价格是指重要生产资料经营企业的批发和销售价格,监测内容包括9大类50种产品。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12月上旬与11月下旬相比,34种产品价格上涨,12种下降,4种持平。
【12月24日21:30】美国劳工部将公布12月19日当周初次申请失业金人数。此前数据显示,美国截至12月12日当周初次申请失业金人数为88.5万人,远多于市场预期,之前一周为85.3万人。此前有分析指出,假期后美国疫情可能会恶化,届时,更多限制措施将被实施,进而导致失业人数继续增加。
【12月25日7:30】日本将公布11月份失业率数据。日本总务省此前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今年10月日本经季节调整后的完全失业率由上月的3.0%上升至3.1%。专家表示,与失业人数剧增的美国等国家相比,日本失业率看起来变动不显著,这一方面是由于日本劳动力市场长期供不应求,另一方面与日本企业大量使用非正式员工等因素相关。疫情期间,日本企业大多通过停聘非正式员工等方式规避裁员。
【12月27日9:30】国家统计局将公布工业经济效益月度报告。此前数据显示,1-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50124.2亿元,同比增长0.7%,1-9月份为下降2.4%,累计利润同比增速年内首次由负转正。
国家统计局工业司高级统计师朱虹此前解读称,总体来看,工业企业利润稳定恢复态势进一步巩固,累计利润实现正增长。同时也要注意到,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增速有所上升,现金流压力加大,不利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持续恢复。
下周新股
下周,将有3只新股上市,11只新股申购。
12月21日,N鼎通(股票代码:688668.SH)、N特发(股票代码:300917.SZ)发行上市,三旺通信(股票代码:688618.SH)申购。N鼎通是一家专注于研发、生产、销售通讯连接器精密组件和汽车连接器精密组件的高新技术企业。N特发是以综合设施管理服务为核心业务,服务内容包括综合设施管理、空间管理、安全保障、环境管理、高端接待、会议服务等。
12月22日,中瓷电子(股票代码:003031.SZ)、奥普特(股票代码:688686.SH)、火星人(股票代码:300894.SZ)、西大门(股票代码:605155.SH)四只新股申购。
12月23日,安徽凤凰(股票代码:832000.OC)上市,新亚电子(股票代码:605277.SH)、祖名股份(股票代码:003030.SZ)申购。安徽凤凰主要从事汽车滤清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为汽车滤清器,包括空气滤清器、空调滤清器、机油滤清器和燃油滤清器四大系列。
12月24日,同惠电子(股票代码:833509.OC)申购;12月25日,江天化学(股票代码:300927.SZ)、三元基因(股票代码:837344.OC)、博俊科技(股票代码:300926.SZ)申购。
机构看市
【天风证券:看好保险、白酒等板块】明年整体的环境处于合理的流动性水平,再大幅提升估值的概率不大。流动性阶段性松紧可能会引导市场风格的摆动。向后展望,市场在经历两年上涨之后,降低了明年的预期收益率,考虑业绩和估值的匹配,看好保险、白酒、家电、新能源、部分科技和医药板块。
【爱建证券:密切关注创业板动向】本轮行情是以创业板指作为风向标,其动向对市场的指引作用较大,近期创业板指的起伏对市场的人气指引作用极为明显,投资者应重点关注。本周上半周股指小幅震荡回升但成交量始终难以放大,显示市场整体依然较偏于谨慎,周四股指震荡回升的同时,成交量有所放大,显示多方力量略有增强。由于股指依然处于中短期均线附近,多空之间争夺日趋激烈,预期短期股指延续宽幅震荡。密切关注创业板指的动向,把握节奏控仓精选个股操作。
【平安证券:港股价值股强势归来】全球经济的渐次复苏驱动港股的业绩回升,2021年全球金融市场的弱美元环境驱使国际资金流向非美发达市场与新兴市场,国内国际资本增配港股动力有所加强,中概股的陆续回归将带来港股长牛。港股价值股在2021年的表现将“强势归来”,成长股将分化加剧,适合择优配置。
【国盛证券:可转债市场依旧分化】站在当下时点向后看,分化依旧是未来可转债市场的主旋律,正股强势的主流品种将继续保持较高的估值溢价,但对于转债投资而言,此类品种并不是占优选项。把握正股拐点,提前左侧布局依旧是转债市场的求胜之道。推荐景气度持续改善的顺周期和银行,市场空间广阔、成长性极强的光伏和新能源品种也值得关注。
重磅会议
12月21日:
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2021年《社会蓝皮书》发布暨中国社会形势报告会
12月22日-26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历史上的今天
1999年12月20日零时,中葡两国政府在澳门文化中心举行政权交接仪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澳门回归祖国。交接仪式后,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暨特区政府宣誓就职仪式。
经纬分享
我们该知道运用自己上司的长处,这也正是下属工作卓有成效的关键。——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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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模式与路径******
作者:张小明(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教研部(中欧应急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必要性
城市风险的本质特征为“超辖区化”。城市风险并不总是内嵌于城市行政单元,它的发生地点、影响范围并不局限在固定区域,还可能超越特定的行政边界,向其他城市溢出。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在密集的城市人流中,病原体迅速传播会加剧风险蔓延和扩散的可能性。各类自然灾害潜藏着次生性灾害威胁,容易触发更大范围的灾情,如暴雨灾害,一旦上游河流决堤,很容易引起中下游城市的洪灾。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虽发生地点和影响范围相对集中,但不妥善的处理同样也可能对其他城市造成不良影响。城市发展中涌现的新兴风险,特别是技术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等,具有很强的复合性、联动性和叠加性,更可能产生超越空间范围的颠覆性影响。
我国城市风险防控模式具有典型的“辖区性”特征。我国采取属地管理模式应对城市风险。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指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基本法和单行法都强调了突发事件的本地负责、本地化解特征。
在面对“超辖区化”的城市风险挑战时,“辖区化”的属地管理防控模式难免会陷入失灵困境。一方面,它固化地引导行政人员遵循应急管理的属地思维,忽略了跨域风险防控中的权责配置与相互协作。当出现跨域风险和危机时,地方政府往往会在辖区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驱动下“自扫门前雪”,片面强调本地的风险处置责任,忽视甚至搁置“共同责任区”风险问题,继而可能导致跨域风险问题的防控呈现出分散化、碎片化状态,并最终延误风险的最佳处置时机。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资源与能力难以适应跨域风险防控要求。地方政府基本形成了与属地管理模式相匹配的信息收集、报送程序以及资源调集、分配机制。当风险出现后,地方政府能够按照固定规范的流程迅速启动应急响应。而城市跨域风险超越了单一行政区域范围,发展演变趋势不确定,表现形态多变复杂,更重要的是,它突破了地方政府的风险治理权限,涉及到不同应急力量的博弈与权衡,仅仅依靠某一城市的属地管理模式显然很难产生成效。
基于此,进行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极为必要。跨域,顾名思义是跨越地域界限。由于地域具有明确的区划边界性,因此,跨域实际指向的是跨越不同的行政区划;而行政区划又有各自的法定治理权限,这意味着跨域更深层的是对单一治理权的突破。当风险的潜在致灾因子、可能承灾对象超出了城市的行政区划,城市跨域风险就产生了。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有三种典型情境:一是潜在致灾因子超出特定行政区划范围,涉及两个甚至多个城市辖区,如河流水位暴涨会波及流经的中下游城市。二是潜在致灾因子发生在某一城市范围内,而可能的承灾对象分布广泛,如火山喷发后的火山灰顺着风向飘至其他城市。三是潜在致灾因子与可能承灾对象分别分布在不同城市区划。这三种情况都超出了单个城市的治理权限和治理能力,需要采取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模式。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是城市跨域风险治理的重要类别和突破。协同治理是对原有治理范式的超越和发展,它强调在尽可能满足利益相关者需求的同时,通过协力合作、共同行动的方式,最大可能地维护整体利益。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过程中,不同城市主体代表着多元利益,它们需要通过博弈协商、相互协作的方式,化解区域风险问题,实现区域利益和地方利益的最大化。因此,跨域风险的协同治理,是在一般性跨域风险治理的基础上,对治理的目标、过程和结果的更高层次追求。根据现有跨域治理模式分类,结合跨域风险治理的现实情况,可将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划分出两种类型:上级政府主导型和平行区域自发型。第一种类型强调中央政府或者共同上级政府的权威性,他们是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发起方,掌握着治理过程中的决策权和指挥权。第二种类型则出于城市主体的自发性,不同城市特别是毗邻城市,出于各自城市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城市安全的利益需求而主动形成的治理模式。结合实践看,平行区域自发型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运用更为广泛。总之,突破地理空间整合应急力量进行合作应对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模式,将越来越成为一种重要趋势。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模式建构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核心是通过总体顶层设计建构一套行之有效的模式和体制。它囊括了中央政府对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总体布局,同时还包括各城市共同体基于区域实践构建的治理体制、组织体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职能配置和责任关系。它深刻体现了在服从中央政府关于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最高指挥、协调权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跨域城市共同体的自主权与核心地位的模式特征。
第一,完善中央政府对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我国城市种类繁多,行政结构复杂。从城市规模看,包括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从行政结构看,分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等。这些城市在人口规模、经济实力、政治话语权上存在较大差异,完全依靠自组织、自我协调的方式,可能会陷入组织无序、协调不通、效率低下的困境。因此,中央从顶层设计层面进行总体布局、设定规范就极为重要。近年来,中央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布局并积极推进城市跨域协同治理,打造了一套完善的规划体系、规则体系和组织体系,为城市群地方政府进行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提供了有效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示范。中央政府在强调区域合作、融合互动、资源共通、服务共享等区域发展的同时,还兼顾了风险、灾害、危机的安全统筹。
第二,探索“综合协调、协同共治、属地管理”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体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厘清了应急管理实践中的政府上下级关系,为风险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然而,现有的治理体制高度聚焦特定行政区划内的突发事件,一定程度上忽略了跨域风险这一重要类别。基于此,有必要建立面向跨域风险的新体制,以进一步规范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实践中的权责关系,特别是不同城市领导权、指挥权的配置问题。具体地,应形成“综合协调、协同共治、属地管理”的跨域风险协同治理体制。综合协调是指不同城市政府应急领导力量组成的综合性协调机构享有跨域风险治理的协调权,履行综合协调、信息汇总、应急值守的职能,发挥跨域风险治理的运转枢纽作用。协同共治是指风险的发生地城市、波及地城市政府协同参与、共同治理跨域风险问题,以谈判、商议的方式达成跨域风险治理的最优行动方案。属地管理是在坚持综合性协调机构协调作用和跨域治理共同体协同作用的基础上,延续片区责任制,辖区政府仍然是本区划范围内风险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和最先响应人,负责向综合性协调机构和其他城市传输信息,在配合跨域治理共同体风险处置方针的同时,负责应急处置本区域的风险事项。
第三,设立“综合性协调机构”为主导的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组织体系。健全的组织体系是确保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工作成效的关键力量。进行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组织体系的设计,既要兼顾中央政府在工作协调方面的权威性优势,还要尊重跨域城市政府的自主权与核心地位,并妥善适应多元风险类别的外部情境。基于此,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组织体系要特别注重三项内容:一是构建中央层面的跨域风险协调办公室,规划全国范围内的城市跨域风险治理工作,必要时还可以由相关部门参与到城市跨域的机构体系中。二是设立综合性协调组织机构。毗邻城市要主动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由各地政府、应急管理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人组建综合性协调组织机构,将其作为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常设机构,发挥指导、协调的核心作用,保障跨域风险治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运行。例如,2012年,为了应对突发性跨界水污染事故,长三角二省一市成立应急联合委员会、预警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专项工作组等机构,制定跨域治污的行动方案并负责领导和组织落实工作。三是设立具体风险导向的跨域协同治理办公室。在综合性协调机构内,下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主要类别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办公室,专门对接各自领域的日常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专业性。
第四,理顺各类机构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职能配置。城市跨域风险治理过程中,综合协调工作普遍面临着双重困境。一是风险的不确定性催生了城市政府差别化的风险回应态度。风险是一种未然状态,具有发生的不确定性。部分存在侥幸心理的城市管理者,往往会选择采取消极、懈怠的态度回应跨域风险事项和合作治理活动,这可能会影响到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活动的实际进展和整体成效。二是城市主体分布在不同行政区,它们各自有着独立的治理权和多样的利益需求,跨域合作需要统筹的因素多,协调的难度也更大。为了克服双重困境,有必要进一步明晰协同组织机构的职能,加强机构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对此,特别需要赋予综合性协调机构以必要的实质性权力,发挥该机构的权威作用,确立该机构的跨域风险常态化预防与治理职责:负责起草跨域风险治理协议,编制风险防控预案,研究制定风险协作的重要政策、年度计划与合作事项,并负责组织召开跨域协调会议。同时,还要明确该机构在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评估、风险处置、风险监控、风险沟通各环节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调度职能。当出现重特大跨域风险,超出综合性协调机构的应对处置范围和能力时,中央相关机构应及时干预,对风险应对处置工作进行统一领导。
第五,构建“发生地为主、波及地为辅”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责任框架。清晰的权力责任体系是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城市跨域协同风险的突出问题之一就是地方政府的权责关系不明晰,“谁主责、谁担责”的问题有时处于模糊状态。责任关系不明晰,即便促成了跨域协同治理活动,城市主体由于缺乏刚性约束,很容易在风险的治理参与、评估沟通、响应处置过程中产生侥幸、懈怠心理。对于愿意承担责任积极作为的主体而言,也难免会存在定位不明、把握不清的困惑。因此,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应当妥善配置权责关系,构建“发生地为主、波及地为辅”的责任框架。一要建立城市跨域风险治理责任体系,建立跨域风险治理的责任清单,明晰各主体单位在跨域合作、联合治理中的权责范围,实现重大跨域风险治理发生地牵头、波及地配合的组织模式。例如,《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灾难工作纲要》将建立协同应急责任体系列为五大工作内容之一,指出要“以区域应急联动综合预案为指导,研究确定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工作中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队伍的工作责任,联合编制区域协同应急责任清单”。二是明确城市主体在跨域风险治理中的责任追究制度。以制定法律或者签订协议的方式,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程序和方式。对信息上报不及时、不完全,甚至刻意隐瞒和虚报风险信息,以及不积极参与跨域联合协作,响应不及时,应急处置不配合等行为,给予严厉的责任追究和处罚。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运行机制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总体顶层设计和模式体制,需要通过完善的运行机制设计来保障落实。当出现跨域风险时,没有任何一个城市能够独善其身,也没有哪个城市能够担负起单独应对风险的防控责任和能力。为此,需要通过各种制度或非制度性约束,鼓励各城市采取联合行动,维持稳定、持续和正式的合作关系。这需要重点处理好城市间三个方面的协同:一是目标协同。不同城市在经济发展水平、主政官员治理理念上存在着差异,这决定了他们参与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目标偏好可能会不太一致,对跨域风险治理的效果也存在着差别化的需求。相比于风险波及地城市,风险发生地往往有着更高的目标追求。而目标的不同又会带来城市主体行为选择的差异。因此,需要对主体目标进行调和,尽可能达成趋同状态,兼顾各城市切实需求的同时,保证目标的可操作性。二是过程协同。风险治理一头连接着常态,一头连接着应急态。因此,风险治理除了要衔接好跨区域的风险排查、联合指挥、跨域救援等全流程防控和资源供应、信息沟通等全方位保障的协同外,还要妥善处理常态与风险态转换时的协同关系。一方面,保证日常演练、风险监测、预防与风险识别、处置的高效衔接,确保跨域风险出现后,城市政府能第一时间从常态管理转换到风险处置状态,迅速调配资源进行响应。另一方面,还需关注风险应对与应急处置的协同,做好跨域应急管理的准备,以在重特大跨域风险转变为跨域灾害后有充分的动员力、处置力。三是资源协同。主要是推进不同城市间应急物资、应急装备的协同,保证跨域资源供应体系完整、规范,在应急状态下能够迅速调配。
具体来说,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运行机制设计,包括沟通机制、评估机制、利益机制、信任机制等方面。
首先,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在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评估、风险处理以及风险监控这四个步骤中,自始至终都需要进行风险沟通。只有将风险的相关情况,包括风险来源、范围、特性、演变趋势等,传达给相关的人,包括导致风险的人、面临风险的人、需要进行风险治理的人,风险治理活动才有价值可言。跨域风险波及面广,涉及因素复杂,加上不同城市间的地理区位阻隔,信息的分布极为分散,各城市主体往往只掌握着本行政辖区范围内的风险状况,对整体风险情况缺乏判断,这会很大程度上限制风险治理后续活动的开展。因此,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是保障城市跨域风险治理良性运行的重要前提。一方面,依托统一信息平台,实现预警信息的常态化沟通。借助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5G等新兴技术手段,搭建现代化跨域风险信息平台,实时监测、追踪并实时共享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传统风险和新兴技术风险领域的风险源信息,保证跨域治理共同体能够在完整的信息链条下对风险的整体态势和演变情况进行科学的研判、评估,并提醒可能涉及的毗邻城市做好风险的预警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另一方面,完善风险治理过程中的基础信息共享,实现城市基础信息的互联互通。风险是突发事件的萌芽状态,风险治理是应急管理活动的起点。各城市的跨域风险治理活动,除了做好一般性的风险处置活动,还要共同应对重特大跨域风险转变为跨域突发事件甚至跨域危机后的管理活动。因此,城市之间还需要就应急基础信息达成充分沟通,如及时共享城市人口总量与空间分布、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规模、应急技术配备等情况,以便充分识别各城市的资源储备情况,明晰区域整体的应急储备短板,以更好地进行跨域风险的协同治理。
其次,构建合理的评估机制。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是一项长期工程,具有时间周期上的持续性和持久性,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也不是某一次风险治理活动就能终结的。因此,及时地发现问题,针对性地改进问题,为之后的城市跨域风险治理积累有益经验就极为重要。这需要依托合理的评估机制,对治理过程中的表现、治理绩效等进行评估。在评估主体上,需要综合性协调机构、跨域城市共同体、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形成以学术机构、专业团队等第三方机构阶段性评估为主,综合性协调机构与跨域城市共同体定期自评为辅的评估体系。在评估内容上,一是针对风险治理活动的评估。还原风险治理情境,就应急预案、治理协议的有效程度,风险预防、评估、处置工作的及时程度,资源准备、信息交流的充分程度,风险应对效率情况等主要内容进行评估和改正,更新和完善风险治理模式与工作机制,推动城市风险治理工作更加有序地开展。二是面向各参与治理主体的评估。确定综合性协调机构在跨域风险治理中领导、指挥、协调行为的有效性情况,掌握不同城市在风险协同治理各个环节的相互配合情况,了解各城市主体参与跨域风险防控中的成本投入、工作成效和责任履行情况。在评估结果的运用上,要实施明确的奖惩结合方式,加大有效经验推广力度。
再次,建立清晰的利益机制。对于参与跨域风险治理的不同城市政府主体而言,首先需要调和、平衡的就是政府利益关系。建立利益机制是保障参与主体充分享受利益,实现利益分配最优化的重要渠道,它包括利益共享和利益补偿两个部分。其中,利益共享是跨域风险治理的前提,有效的利益共享有利于维系跨域风险治理活动的稳定性、持续性。但现实中,不同城市政府参与跨域风险治理的收益是不均等的。当跨域风险被成功化解,它很大程度上避免了风险转变为突发事件后的社会经济损失,这一潜在收益对风险发生城市体现的尤为直接和明显。而对于风险波及地城市而言,不仅获利十分受限,还不可避免地存在成本投入损耗问题,这种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失衡很可能会破坏城市政府参与的积极性。利益补偿机制旨在化解这一问题,它通过调和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保障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帮助跨域协同治理维系长远发展。然而,具体到城市跨域风险治理领域,相关的利益协调机制和资源补偿机制尚未成型。未来可尝试结合区域间共补和第三方激励两种渠道,丰富专项基金、资金补偿、专业人才培训、应急平台搭建等补偿方式,鼓励跨域城市共同体就跨域风险协同治理中的利益关系达成共识,努力实现区域共同利益的最大化。
最后,构建稳定的信任机制。在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过程中,各城市主体拥有平等且独立的治理权,缺乏来自治理体系和整体性治理理念对跨域协同的制度硬约束。基于此,寻求一种有效的、促进合作的软约束显得极为重要。信任机制是软约束体系的重要内容。信任的本质是承诺被兑现的程度,高水平的信任不仅能促进合作的生成,同时还能保持合作的灵活性与持续性,并降低合作成本。维系主体间的相互信任是达成城市区域内外安全合作的必要基础。为此,一方面,要积极打造跨域城市共同体自身的政府信誉,结成地区性信任联盟。大多数的城市政府在跨域风险协同治理中都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备难题,这增加了它们资源投入的风险以及跨域合作的监督成本。通过鼓励政府主动守信,并在跨域合作中结成信任联盟的方式,塑造城市良好的信誉形象,营造跨域间的互信文化。另一方面,要构建与信任机制相匹配的监督机制,纵向上强化综合性协调机构对跨域城市共同体守信情况的监督,横向上实现各城市主体相互之间的联合监督。在此基础上,增加城市政府违约失信的成本和代价,以帮助增强城市跨域风险治理共同体的守信意识和信念,促进信任关系的建立和维系。